写不完啦!

元元要天天开心
其实我心中的晓薛,是真的真的非常刀的,我的拙劣文笔不足以写出它的万分之一。

洋洋这一辈子最好的事情大概就是遇见了道长,能和道长一起生活。

他最美的时光里有道长,可是道长最幸福的时光里没有他。

为了那几年的幸福时光,赔上的十年,赔上了一只手臂,还赔上了一条命。

我喜欢薛洋不是从他小时候的故事开始,我从见到他,我从知道是他把自己扮成了道长之后,我就觉得这个人肯定经历过很多很多,肯定很值得别人心疼。

因为我一直信奉着一句话,只要把一个人爱到了心底,才能真真正正活成那人的模样,教别人都几乎认不出来。

因为我小时候出过意外,手腕断过,所以我知道那种痛苦。

撕心裂肺,感觉整个人都不想活,那时我快七岁的时候,但是我只是骨折,没有那么严重,我的手腕现在也已经好了。

可是洋洋的手指,再也回不来了。

那种痛,体验过一次就忘不了。

更何况是手指被活生生碾成了肉泥。

我喜欢薛洋,始于初见,止于终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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